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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者:江苏省遥感学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9/1/26 阅读:645次 
关于组织推选2019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苏科协发〔201911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各设区市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19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9〕1号)精神,依据《江苏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苏科协发〔2015〕19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就2019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

有条件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和设区市科协是省科协系统推选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推选单位。根据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科协系统推荐(提名)。

1.有条件的省级学会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领域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

2.有条件的高校科协负责组织本高校范围内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

3. 有条件的企业科协负责组织本企业范围内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

4.设区市科协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

二、推选名额

各推选单位的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严格标准,坚持宁缺毋滥。

三、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中国科协关于组织学术团体提名院士候选人的要求。

(一)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二)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471日及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担任警务技术职务的、军队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三)凡2013年、2015年、2017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已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9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推选工作流程和要求

各单位在推荐前,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院士候选人推荐工作。按以下流程组织推荐工作:

(一)发布信息利用文件、网络、公告等多种形式公开发布信息,要保证本学科(专业)、行业、企业和地区等相关领域的全覆盖。

(二)推荐人选。推选单位应按一定的民主程序组织开展候选人推选工作,召开常务理事会(常委会),讨论推荐人选;必须经三分之二的常务理事(常委)同意方可上报。在推选候选人时应提供反映被推选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学术成就的材料,严格把关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和科学道德、科研诚信。同时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同意推选,并附专家评议意见、专家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签名等信息。

要特别关注基层和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作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工程科技专家。

(三)报送结果。推荐人选名单报送省科协推选工作办公室。

推选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倡导中国科学家精神,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如所推选的候选人在学术方面被投诉,由推选单位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如所推选的候选人在政治、经济、品行方面被投诉,推选单位应协助做好联系其所在单位和上级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的相关工作。确保候选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五、材料报送

请于201922日前报送以下材料,逾期无效。

(一)推选单位报送材料

1.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件1份,内容包括:发布信息和动员情况,推选情况及推选结果,被推选人情况,常务理事会(常委会)对推选工作的审议情况;专家委员会名单和工作小组名单,并附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件1份。

(二)被推选人报送材料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以下简称“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12份,其中原件7份(左侧订书机装订即可)。提名系统中“推荐学术团体”一项应填写“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候选人“专业或专长”栏的表述,应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学部专业划分标准》填写。原件由候选人签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及使用范围的说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2份。

4.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纸质件1份。

5.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不接收U盘、移动硬盘等其他存储介质。报送的《提名书》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等材料,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江苏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2314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宋红群  岳庆桂

联系电话:(025)83736261

电子邮箱:3505945690@qq.com

 

附件:

1. 推选工作组织机构成员名单一览表

2. 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3. 同行专家评议表

4.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1月18日

原文链接 http://www.jskx.org.cn/art/2019/1/21/art_23_801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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